污水处理药剂-胶乳状絮凝剂采购项目(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山东污水处理药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试验通过后取得《上机试验合格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上机试验合格证》(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样品进行上机试验,联系电话。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应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 “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二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投标单位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4.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逾期将无法下载,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请各投标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页面。

3.投标单位注册: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单位必须提前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单位无须重复注册)。 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工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投标人自行判定是否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因自身投报问题,造成无效标处理或其他实质性不响应公开招标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CA 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 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 宋工,咨询 ;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线】

投标单位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视频,入会时间:2023年1月5日14:00(北京时间),腾讯会议房间号:757 639 413,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进入房间后,请各投标单位将备注改成与投标单位全称(若未修改名称,公布投标单位名单后,将移除不是参加本项目会议的人员,若因未修改名称而被移出会议无法直播现场会议的,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