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类可以多继承吗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8)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12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战兵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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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以下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