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0日讯 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66次发审委会议于昨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股份”)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83家企业。
此前,(2)赵晓民在新嘉华集团的任职、持有新嘉华集团股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曾持有发行人和新嘉华集团股权并任职。
1、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大豆油毛利率高于同行业水平。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内销和外销、直销和经销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一致;(2)报告期新增经销商当年平均毛利率、退出经销商前一年平均毛利率,与当年发行人平均毛利率水平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不同产品的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4)大豆油毛利率高于同行业水平、大豆膳食纤维毛利率波动较大、大豆蛋白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5)综合毛利率、境外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保荐的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6日,国泰君安保荐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6日,国泰君安保荐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赵晓民配偶、子女持有发行人股权是嘉华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保荐的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5日,国泰君安保荐的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9日,1月25日,其配偶黄瑞华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国泰君安保荐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0日,5月13日,5月19日,
嘉华股份本次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4114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嘉华股份拟募集资金3.91亿元,分别高端大豆蛋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东厂区2万吨分离蛋白扩产项目。
2、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内销中直销模式占比较高,外销中经销占比较高。经销商新增与退出家数较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同种产品不同客户销售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外销收入的真实性和趋势变化的合理性,新冠疫情、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3)新增或退出经销商与发行人、董监高或员工(前员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赵晓民曾在莘县粮食局任职并退休,国泰君安保荐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国泰君安保荐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赵晓民在莘县粮食局任职的具体情况;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国泰君安保荐的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过会;国泰君安保荐的大连优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国泰君安保荐的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8日,国泰君安保荐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0日,国泰君安保荐的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7日,3月18日,4月27日,保荐代表人为韩宇鹏、谢方贵。这是国泰君安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4单IPO项目。
嘉华股份是以大豆蛋白为主要产品的大豆深加工企业,拥有二十余年的大豆深加工研发和生产经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六人为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51.07%的股权,上述六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持有公司57.91%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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